凡公、私立高中(職)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,均可以其參加該年度分科測驗、學科能力測驗、高中英語聽力測驗、術科考試等各項考試之成績,報名「分發入學」,招生名額依教育部核定原則辦理。
本管道由「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」統一彙編招生簡章及受理考生登記,報名作業採登記制,考生須至「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」網站登記志願,每位考生選填之志願不得超過100個。
簡章公告 | 報名日期 | 考試日期 | 放榜日期 |
113.12.02 | 114.06.05-114.06.17 | 114.07.11-114.07.12 | 114.08.13 |